30省275位艾滋患者遇诈骗 个人信息疑外泄
发布时间:2016-07-18 08:36 来源:土星没有土近日,全国30省份275位艾滋病感染者称接到了诈骗电话,艾滋病感染者的个人信息疑似被大面积泄露。昨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报案,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尽快破案。
诈骗者掌握病人姓名、确诊时间等信息
艾滋病公益组织白桦林全国联盟负责人白桦一直紧跟诈骗事件。过去几天,他与全国30省份接到诈骗电话的艾滋病感染者取得了联系。
截至昨日晚上,白桦林全国联盟共接到来自30个省区市的275例艾滋病感染者被诈骗的情况反馈。
白桦表示,目前只有青海还没有艾滋病感染者联系他称接到诈骗电话。
白桦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骗子自称是政府部门或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将给艾滋病感染者发放补助。一些感染者被要求提供600-700元的手续费。此外,还有一些骗子自称为疾控的工作人员,谎称可以为感染者办理补贴,收费3000元,今后吃药不需要再花钱。
电话交流中,艾滋病感染者们发现诈骗者事先已掌握他们的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户籍信息、确诊时间、随访的医院或区县疾控等等。
白桦提醒称,诈骗电话一般都是170开头的号码,建议拒接电话或接听后不承认是自己或家人的相关信息。接到电话后也可以使用手机录音,获取证据与当地疾控取得联系进行报警处理。
北京已有36位感染者接到诈骗电话
根据白桦的统计,截至昨日晚上,北京、江苏、浙江三地接到诈骗电话的感染者人数最多,分别为36个、24个和21个。北京的两位感染者和甘肃的一位感染者分别被诈骗3000元、2300元和700元。
北京顺义艾滋感染者小王在昨日上午10时许接到了“170”开头的诈骗电话。小王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对方在打电话的过程中直称其名字,对他在2015年的确诊时间、在哪里拿药、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等信息掌握精准。
小王表示,隐私外泄严重影响了我们的个人生活。诈骗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骗子掌握的信息是百分之百准确的,这让我们很害怕。在接到诈骗信息后,他已经向顺义区疾控上报了诈骗事件。顺义区疾控部门工作人员称,16日也接到了类似汇报,会妥善处理此事。
中疾控呼吁接到电话患者报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17日表示,艾滋病感染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家艾滋病感染者相关信息系统被列为国家网络信息重点安全保护对象,并且按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进行管理。发现诈骗情况后,中国疾控中心立即启动了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响应,对相关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安全排查,并进一步提升了相关加密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疾控中心已经报请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尽快破案,也同时呼吁接到类似诈骗电话的感染者,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 律师说法
嫌疑人涉诈骗罪可追刑责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艾滋病人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畴,由于疾病本身的特殊性,艾滋病人的相关信息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保护。
他表示拨打电话的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该人非法获取艾滋病患者的个人信息,以发放补助为由获取患者的信任,骗取患者大量财物,使患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韩骁分析,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3000元以上即可追究刑事责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他同时认为,疾控中心负有对患者相关信息保护的义务,其应当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隐秘。如果疾控中心未能履行上述义务,造成患者因信息泄露遭受损失的,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如果其已采取适当措施但仍未能避免信息泄露,则不必承担责任。
■ 应对
多地疾控短信提醒感染者
昨日下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在微博中表示,利用非法手段获得感染者信息进行诈骗,是非法的、不道德的,我们强烈谴责。
新京报记者获悉,目前,全国多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陆续展开工作,安徽、浙江、上海、江苏等地的疾控中心已经发出预警。多地感染者称,已经收到当地疾控发出的一些手机短信,提醒谨防诈骗。
如安徽芜湖镜湖区疾控发给当地感染者的手机短信称:近期有病人反映接到170开头手机通知领取疾病补助,请注意不要在电话里泄露个人银行卡及密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
短信提醒,疾控申请补助仅限当面递交申请材料,不支持电话问询个人资料。另病人个人资料仅限户籍所在地疾控、现住址疾控及上级疾控可直接查询,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民政、公安、社会保障、从未去过的医院等)均无直接能力查调病人病情资料。
浙江宁波镇海疾控在发给当地感染者的短信中称,近期我区几个病友接到可以享受国家补助或者可以申请困难的补助电话,要求提供银行卡等信息。再次,镇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别提醒,此类电话系不法分子利用改号软件设置的诈骗电话,请大家谨防上当受骗。
艾滋感染者隐私保护存难题
在我国,艾滋病人的隐私保护早已写入法律。然而在现实中,却屡次出现艾滋病感染者个人信息被不当泄露的事情。
去年,我国的一些高校出现了不当对待患病学生或泄露学生身份的案例。如在天津和湖北等地的高校,一些感染艾滋病的学生被逐出校门的事情。
对此,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高福去年表示,我们基本原则是没有变的,国家的政策还是要保护患者的隐私。
2006年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是我国防治艾滋病的“根本大法”。其中第39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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